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安排及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将报考郑州大学的非应届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及所有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查(定向培养生还需报送定向培养协议书),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
具体报送时间:
硕士研究生必须在4月11日之前报送;
博士研究生必须在4月20日之前报送。
联系人:吴建新
联系电话:67739179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